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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本院原则上属于介绍制,来就诊时,请将在其它医院开的介绍信带来. 另外,没有介绍信的患者,根据保险制度除了要付就诊费之外,还要付初次来就诊时的特定疗养费1380日元. 医科与口腔科在保险诊疗上不属于同一医疗机关,请各别付款. 并且,还可以利用其它医院的担当医在事前通过传真取得的予约. 初诊患者与再诊患者的挂号方法不同. 再诊患者请确认「再诊患者挂号」